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校園社區共讀站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行政會議訂定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87653B 號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之學校社區共讀站作業要點」 辦理。
二、目的
(一)擴大學校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共學,營造社區民眾參與終身學習之場域。
(二)規劃學校社區共讀站,除提供本校教職員生優質閱讀空間外,並開放社區居民共享學校圖書
資源,以達閱讀推廣之目的。
三、內容
(一) 開放對象:本校退休人員、學生家長、畢業校友及鄰近鄉鎮之社區民眾。
(二)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中午不休館。(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上班日)
寒暑假期間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
(三) 服務內容:
1.自由進館:讀者申請成為本校「圖書館之友」,持館方認可之證件進入館內之公共空間。
2.自由閱讀:在館內自由閱讀書報雜誌,但館內如有會議或教學使用時,以學校使用為優
先。
3.資訊檢索:在館內資訊檢索區使用電腦時,依本校相關規定。
4.參與活動:讀者可自由參加本館辦理之未提供獎助學金的活動,例如藝文展覽、主題書展
及好書推薦等活動。
5.借閱圖書:讀者成為圖書館之友後,除了在館內閱讀外,享有與本校師生相同的圖書借閱
權利及義務,逾期未歸還時,依館方規定辦理。
6.借用場地:在不影響學校教學下,可依本校提供「場地設施及設備收費標準」向學校借用。
(四) 人力規劃:
除了館內人力原有編制外,擴大招募志工,並鼓勵熱心公益之退休教職員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四、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