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文件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eXzlHtFZK9Ny0--M5D-EM-DYsGEhyMyq?usp=sharing
113學年度 宏達獎學金品格教育課程時間:
114年 5/14、5/28、6/04、6/11及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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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獎學金 報名程序
第一步:推薦學生參加 小團體課程(品格)
第二步:學生參加品格教育小團體課程(為期一個月左右,每週一或二次,利用星期三下午時間)
第三步:學生完成一學期學校課程。
第四步:學生申請獎學金待核定。
第五步:獎學金核定並發放。
※請導師鼓勵推薦學生申請,主要是先接受品格教育小團體建立正確價值觀與人生,獎學金是後續核定發放。
獎學金核定標準:學業平均成績依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之精神,達下列及格標準者。
1.一般生60分。
2.原住民暨體育績優生一年級40分、二年級50分、三年級60分。備註:得依學生個案情形,於委員會決議通過。
學期末須繳交之表件:
1.þ自我評估報告(表格五)。
2.þ學期成績報告。
3.þ獎懲紀錄。
4.þ服務學習時數證明。
獎學金之取消
1.期末經導師評估家庭經濟狀況已改善,確認可以自足繼續求學者。
2.學業平均成績依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之精神,未達下列及格標準者。
3.受小過或警告3次(含)以上處分者。
4.未參與「宏達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品格培訓課程或服務學習時數未達15小時以上者。
5.受獎學生喪失獎學金資格,經改善後可恢復申請。
更新時間:2025-03-07 09:54:39|點閱次數:1222